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食品安全抽检中发现,标称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巴马丽琅”饮用天然矿泉水(规格型号:500ml/瓶;生产日期:2021年8月30日),溴酸盐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了解,溴酸盐是矿泉水以及山泉水等多种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生成的副产物,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水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的检出值应小于0.01mg/L。但此次抽检的“巴马丽琅”矿泉水溴酸盐检测值为0.016mg/L,明显超出国家标准限值。
涉事企业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已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对涉事批次产品进行全面下架和召回。企业表示,经初步调查,溴酸盐超标可能是生产过程中臭氧消毒环节控制不当所致,目前已对生产线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控。
江苏省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依法对相关经营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要求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管,加大抽检频次和覆盖面,切实保障消费者饮水安全。
消费者如购买到上述批次产品,可凭购物凭证向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选购包装饮用水时应注意查看产品标签、生产日期等信息,选择正规渠道购买合格产品。